杭州上虞商会 / Chamber of Commerce
杭州市上虞商会


【对外交流】上虞区虞商联谊会“共享法庭”启用


       6月2日下午,上虞区举行虞商联谊会“共享法庭”揭牌仪式。15个虞商联谊会(虞商联谊总会+14个异地虞商联谊会)“共享法庭”启用运行,将为全国各地虞商提供快捷高效司法服务。区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蔡建红,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朱淼蛟,统战部、政法委、法院、司法局等有关负责人,“共享法庭”庭务主任及联系法官出席本次活动。杭州市上虞商会办公室主任宋淼清代表商会出席本次活动。
 

 





 

      虞商联谊会作为加强虞商联络联谊的重要平台,有效凝聚在外虞商、乡贤团结互助、共谋发展,推动广大虞商返乡投资、创业回归。区委统战部联合区人民法院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,将“共享法庭”推进到虞商联谊总会和14个异地虞商联谊会,为全国各地虞商提供指导调解、诉讼咨询、网上立案、在线开庭、普法宣传等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,将进一步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,为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赋能增效。
 


 

      区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蔡建红表示,区委统战部和区人民法院一起设立“共享法庭”,这既是服务乡贤关爱乡贤的实质性举措,也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需要,更是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实践。在“共享法庭”建设中,要坚持三点要求:一是坚持“协作”原则,把“共享法庭”打造成为凝聚乡贤的重要平台;二是坚持“暖心”原则,把“共享法庭”打造成为服务乡贤的重要载体;三是坚持“品牌”原则,把“共享法庭”打造成为乡贤工作的金字招牌。

 


 

      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朱淼蛟表示,将进一步整合资源、聚合优势、加强联动、深化协作,实现法院与虞商联谊会的互促共进、双向赋能,推动“共享法庭”高质量发展。将精准对接企业的司法需求,依托“共享法庭”数字化平台在涉企纠纷源头治理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,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同时将以“共享法庭”为载体,将法官专业优势与虞商联谊会基层优势相结合,不断优化服务质量,创新司法供给,努力打造特色鲜明、亮点突出的“共享法庭”上虞样板。
 




揭牌仪式后,各地虞商联谊会“共享法庭”庭务主任和联系法官还开展了现场连线。







杭州虞商的对接联系法官区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陈亚君与宋淼清合影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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